据印尼当地媒体报道,印度尼西亚雇主协会(Apindo)副主席Shinta W Kamdani表示,没有国际法规强迫印度尼西亚出口产品,欧洲有权在世贸组织中起诉印度尼西亚。
本周一,他在雅加达说:“显然,政府必须提供适当的论据目标,并强调印度尼西亚拥有符合世贸组织成员权利的这些政策,并且不违反世贸组织的贸易规则或承诺。”
Shinta Shinta表示,WTO规则在三种条件下允许对进出口实行任何政策限制或禁令,即,如果这些商品对消费者有害,则会干扰国家安全,并破坏该国的金融稳定。他提醒政府,必须在WTO承诺中遵循这些规则。他补充说,这是为了削弱镍出口生产商的需求并增加对国内销售的兴趣。
另外,工业部秘书长Achmad Sigit Dwiwahjono表示,停产对镍出口的影响是下游产业(如钢铁业,钢铁和金属用户)以镍为基础的增长。Sigit表示,停止镍出口将有助于就业,并减轻经常账户赤字的负担,因为停止此类出口可能会为工业用户替代原材料的进口。
金属,机械,运输设备和电子工业部总干事Harjanto表示,类似的终止是积极的一步,据他介绍,受益于这种终止的一些行业是不锈钢行业和原材料行业电池,例如硫酸镍和镍钴。“这符合行业第3/2014号法律的授权和第4/2009号法律的授权,下游将创造附加值以促进增长。”
Harjanto表示,相信政府在后来的WTO审判中有充分的理由,据他介绍,可以通过限制出口来满足该国原材料的需求,此外,政府还有义务确保原材料工业的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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