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力煤期货2511合约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1-06 〔2024〕151号 经研究决定,现将动力煤期货2511合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0%,涨跌停板幅度为10%。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交易限额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20手。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上述事项与动力煤期货当前挂牌合约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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