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苹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18年6月28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其中苹果期货1807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