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1月27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7%,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