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中国14:01  纽约2:01  芝加哥2:01  伦敦9:35  东京13:02
  首页 客服中心 研发中心 大通资讯 新手导航 投资者教育 金融期货 营业部园地 走进大通  
您好!期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法律法规
交易流程
交易规则
风险案例
反 洗 钱
金融知识
常见问题
 
 
开户指南 软件下载
银期转账 交易流程
账单查询 常见问题
 
 
 
财经新闻 HOME > 投资者园地 > 财经新闻
利率市场化再深化 存量贷款利率“换锚”将启
编辑: 来源:新浪财经 发布日期:2019-12-30 08:48:23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央行12月28日发布(2019)第30号公告,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公告的发布意味着,继新发放贷款主要参考LPR定价之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也将参考LPR定价。业内人士表示,LPR全面成为贷款定价的基准,将使贷款利率能更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果,与此同时,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为:一是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二是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三是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光大证券(12.430-0.14-1.11%)研究所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换锚”是加快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的必然之举。目前,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已超过150万亿,其中企业中长期贷款逾56万亿,居民中长期贷款接近39万亿,贷款定价锚定LPR若仅仅采取“新老划断”原则,对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改善相对有限,驱动存量“换锚”能够更快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央行明确,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预计初次转换之后,存量贷款的利率执行水平将与转换之前保持基本不变。这有助于推进转换工作顺利进行,也有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基调,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


 
友情链接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0692 版权属于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电话:0451-86257057 Email:dtqh@dtqh.com.cn 邮编:150001
公司地址:中国·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01号楼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