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李某某从秀屿区非法调运13只生猪至北岸开发区,运输途中被北岸农林局巡查发现,当事人李某某未能提供该批生猪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及准调证明,涉嫌未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批准非法调运生猪。北岸农林局及时协调属地东埔镇政府综合执法队协助,对该批生猪予以暂扣。 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北岸农林局的报告后,第一时间派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组成执法指导组赶赴现场办案,对涉嫌违法案件展开调查。 经查,当事人李某庆未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批准调运生猪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动物防疫法》和《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目前,该批非法调运的涉案生猪已由北岸农林局在属地镇政府的配合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现场和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相关涉案材料已移交秀屿区农业农村局立案进一步调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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