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0〕123号、郑商函〔2020〕98号、郑商函〔2020〕107号精神,公司决定自2020年3月25日结算时起,调整以下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PTA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甲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棉花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棉纱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焦煤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焦炭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铁矿石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鸡蛋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另外,交易所对以上品种期货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均有调整,详情请见交易所文件。 特此通知! 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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