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0〕160号精神,公司决定自2020年4月14日(星期二)结算时起,调整聚丙烯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另外,交易所对以上品种期货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均有调整,详情请见交易所文件。
特此通知!
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