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黄大豆2号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8%和9%。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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