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发〔2020〕409号精神,公司决定自2020年11月20日(周五)收盘结算时起,调整以下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镍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降为13%。 螺纹钢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降为12%。 线材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降为12%。 热轧卷板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降为12%。 不锈钢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降为12% 另外,交易所对以上品种期货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均有调整,详情请见交易所文件。 特此通知! 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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