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0〕440号精神,公司决定自2020年12月14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调整动力煤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动力煤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
另外,动力煤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详情请见交易所文件。
特此通知!
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