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1〕238号通知,公司决定自2021年5月25日结算时起,调整玻璃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玻璃期货2107、2108和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5%。
交易所玻璃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玻璃期货2106、2107、2108和2109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仍为8%。
特此通知!
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