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开展原油期权交易,现将交易权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客户开通原油期权交易权限,应满足能源中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2021.6.11修订版)规定的适当性管理标准。 如您在我司已开立期货资金账户但未申请原油期货交易权限的,需要您满足能源中心交易者适当性条件后申请能源中心交易编码并开通原油期货及期权交易权限。 如您在我司已具有能源中心交易编码并开通原油期货交易权限的,我司将为您直接开通原油期权交易权限。若您不愿参与原油期权交易,请于2021年6月21日之前致电客服部电话0451-86238177或联系开户营业部,办理原油期权交易权限关闭手续。 特此通知。
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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