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郑商所通知精神,公司决定调整焦煤、焦炭、动力煤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具体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自2021年9月3日结算时起,调整动力煤部分合约保证金标准,具体如下: 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5%, 动力煤期货2202、22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自2021年9月6日(星期一)结算时起,调整焦煤焦炭保证金标准,具体如下: 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0% 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0% 焦煤、焦炭、动力煤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注意持仓风险。 特此通知! 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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