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能函〔2022〕16号通知、上期发〔2022〕70号通知,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9日结算时起,调整以下品种期货保证金收取比例,具体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根据郑商函〔2022〕115号通知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结算时起,调整以下品种期货保证金收取比例,具体如下: 动力煤期货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2302、23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