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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公告 HOME > 投资者园地 > 大通公告
大通期货关于调整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编辑:风控部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3-09 13:49:37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能函〔2022〕16号通知、上期发〔2022〕70号通知,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9日结算时起,调整以下品种期货保证金收取比例,具体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0%。

 

根据郑商函〔2022〕115号通知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结算时起,调整以下品种期货保证金收取比例,具体如下:

动力煤期货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2302、23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6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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