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中国14:01  纽约2:01  芝加哥2:01  伦敦9:35  东京13:02
  首页 客服中心 研发中心 大通资讯 新手导航 投资者教育 金融期货 营业部园地 走进大通  
您好!期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
 
 
法律法规
交易流程
交易规则
风险案例
反 洗 钱
金融知识
常见问题
 
 
开户指南 软件下载
银期转账 交易流程
账单查询 常见问题
 
 
 
大通公告 HOME > 投资者园地 > 大通公告
转发《关于调整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和交易限额的公告》
编辑:风控部 来源:〔2023〕80号 发布日期:2023-08-29 08:49:38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纯碱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和交易限额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3829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3092310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调整为4手。

二、自2023829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纯碱期货23092310合约上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300单日开仓交易数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期货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单日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交易限额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暂停开仓不低于1个月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郑商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和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828

 


 
友情链接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0692 版权属于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电话:0451-86257057 Email:dtqh@dtqh.com.cn 邮编:150001
公司地址:中国·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01号楼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