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发〔2024〕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3〕127号),现对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4月3日(星期三)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4年4月4日(星期四)至2024年4月7日(星期日)休市。 2024年4月8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4年4月2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7%,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 天然橡胶、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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