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T信通大股东清偿占用资金案 投服中心、黑龙江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多方合力督促 2024年5月10日,黑龙江证监局责令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信通)在6个月内清收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的被占用资金53,386.92万元,并清空资金占用余额。公司未能按期完成整改,触发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1月11日,投服中心向公司发送质询函,敦促董事会、监事会尽快向相关责任人追偿5.68亿元占用资金,并表示保留通过股东代位诉讼方式追责的权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黑龙江证监局等各方协同配合下,公司及时披露股东质询函,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媒体同步跟进报道。在多方督促推动下,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8日、2月21日、3月6日公告收到控股股东偿付的2亿元、0.5亿元、1亿元占用资金,并于2025年3月8日公告收到占用资金余额2.18亿元,至此,占用资金全部偿付完毕。上市公司资金被大股东占用,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通过质询等方式持续督促上市公司通过法律手段向资金占用方及时追偿占款,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又一有力举措。 二、某私募基金产品代销纠纷案 全国首单“示范调解+仲裁确认”机制化解私募基金群体性纠纷案 2024年,中证法律服务中心陆续受理了多名投资者与某机构关于某私募基金产品代销纠纷。考虑到相关纠纷案情、投资者诉求基本相同,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创新工作方式,借鉴法院示范判决工作机制,在做好投资者解释沟通工作的前提下,设计、运用“示范调解+仲裁确认”机制,选取其中10件纠纷作为示范案件先行调解,引导当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仲调对接机制以仲裁确认形式赋予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示范案件调解成功后,本纠纷平行案件皆以相同标准快速完成调解和确认。目前,已有97名投资者通过这一机制获得赔偿近3亿元。这是资本市场首次以“示范调解+仲裁确认”工作机制化解私募基金群体性纠纷,这一工作机制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坚持和发展,为化解群体性纠纷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样本,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质效,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共建资本市场和谐生态。 三、金通灵特别代表人诉讼案 金通灵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违法行为恶劣,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2024年12月30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接受60名投资者授权向南京中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2024年12月31日,南京中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经投服中心申请,金通灵案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投服中心为本案诉讼代表人,被告为上市公司及董监高、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等24名。截至目前,该案南京中院已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原告名单通知的公告,开放端口供投资者查询是否为本案适格原告;金通灵公司已发布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投服中心已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调取权利区间内权利人名单,于2025年1月27日向南京中院申请登记,该案涉及投资者人数约5万名。本案正在有序推进中。 四、“太安退”资金占用案 投服中心“零成本”代位诉讼全额追回大额股东占款 投服中心近期提起的太安退(400221,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代位诉讼以调解方式结案,成为首单通过司法协同实现“零成本”代位诉讼全额追回大额股东占款诉讼案。太安退自3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发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6亿元。2024年9月,投服中心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位诉讼,代位太安退诉其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经多次开庭,投服中心会同法院督促占用方太安堂集团于2025年4月以股权转让暨代偿方式全额偿还占用资金本息合计5.72亿元。2025年5月,法院以诉中调解方式结案。考虑到投保机构代位诉讼的公益特征,法院退回投服中心预交全部的239万元诉讼费用,相关公司承担了公益律师费用。此案为投保机构高效维权提供了创新范本,为进一步发挥投保机构代位诉讼功效做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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